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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文化娱乐法治评选
“杰出娱乐法律师”名单
周俊武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黄荣楠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王军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
俞蓉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刘志军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恭喜5位“杰出娱乐法律师”
同步列入首批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专家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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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武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组负责人,现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传媒与新闻出版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理事、九三学社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周俊武律师在文化娱乐及知识产权领域执业已超过25年,对娱乐与传媒行业有着深刻理解,尤其擅长将行业惯例与法律技巧相结合,致力于为文化娱乐及互联网行业的企业客户提供贴合业务需求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周俊武律师的长期合作客户不仅包括文化和旅游部等政府机构,还包括京东集团、腾讯科技、华为终端、北京移动、咪咕文化、华谊兄弟、游族影业、欢娱影业、NBA中国、NBCU(环球国际影业)、环球北京国际度假区、加拿大太阳马戏团、韩国YG娱乐等多家国内外知名互联网公司及文化传媒公司。除了众多企业客户外,周俊武律师还为国内多名歌手、演员、导演、编剧等艺术家提供综合法律服务,服务过的明星客户包括:王家卫、吴亦凡、蔡徐坤、朱一龙、肖战、羽·泉组合、陈楚生、尚雯婕、何洁等,以及美术设计师叶锦添,舞蹈编导张继钢少将、拳击冠军邹市明等。
周俊武律师代理过多起涉及影视投资、演艺经纪、企业及艺人名誉权等纠纷案件,以及涉及互联网、音乐、舞蹈、游戏、综艺节目、短视频等行业的争议纠纷案件,其中多个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选为典型案例。周俊武律师曾代理张继钢就享誉世界的舞蹈《千手观音》产生的著作权侵权纠纷获两审胜诉;代理华谊兄弟公司有关电影《风声》《非诚勿扰》不正当竞争案件等。此外,周俊武律师率领团队为年APEC会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百老汇音乐剧《妈妈咪呀!》、英国舞台剧《战马》的中文版再创作以及编排、演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舞剧《千手观音》创作、编排及演出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等。
周俊武律师还是国内知名影视娱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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