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舞蹈者 >> 舞蹈者分类 >> 重磅2023年艺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日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发布了《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随小编一起了解~
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实施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类别与计划编制
(一)山东省艺术类招生专业划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摄影类、其他类等共11个类别,其中“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个别无法对应到另外10个类别的专业使用,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相关高校须在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报送招生专业与我省艺术专业类别对应信息,并在我省统考前予以公布。
(二)山东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号第9位的科类代码“3”为艺术类考生标识。编制招生计划时,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参照附件明确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或类别对应不一致,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类别。
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二、专业考试及成绩使用
山东省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原则上考生限选一类艺术专业报考,录取阶段同一批次也只能选择一类艺术专业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
(一)省级统考。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
1.年艺术统考时间及科目。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音乐类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年12月11日;播音主持类、舞蹈类、音乐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面试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年12月15日—19日、12月15日—22日、12月15日—20日、12月15日—22日、12月15日—19日、12月15日—19日。
美术类考试科目:速写、造型基础(素描)、色彩基础,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文学编导类考试科目:文学艺术常识、影视评论与创作,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书法类考试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舞蹈类按舞蹈类(艺术舞蹈)、舞蹈类(体育舞蹈)和舞蹈类(健美操)三个方向组织考试。
舞蹈类(艺术舞蹈)考试科目:形体条件、基本功、自选技巧、即兴表演、剧目表演,单科按满分分评分,总成绩=(形体条件15%+基本功20%+自选技巧20%+即兴表演15%+剧目表演30%)3,总分满分为分。
舞蹈类(体育舞蹈)考试科目:身体形态、恰恰恰、伦巴、华尔兹、探戈,单科满分分别为60分,总分满分为分。
舞蹈类(健美操)考试科目:身体形态、专业素质、专项技术,身体形态单科满分为60分、专业素质单科满分为分、专项技术单科满分为分,总分满分为分。
音乐类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分基础乐科与专业技能两部分,其中基础乐科包括乐理、听音、视唱3个科目,专业技能包括声乐、器乐2个科目。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技能1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技能2成绩。单科按满分分评分,总成绩=(乐理5%+听音5%+视唱5%+技能%+技能%)3,总分满分为分。
播音主持类考试科目:自备文学作品朗诵、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单科按满分分评分。总成绩=(自备文学作品朗诵30%+新闻播报30%+即兴评述40%)3,总分满分为分。
戏剧影视表演类考试科目: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4科,单科按满分分评分。总成绩=(文学作品朗诵20%+自选曲目演唱20%+形体技能展现20%+命题即兴表演40%)3,总分满分为分。
服装表演类考试科目:形体形象、台步展示、才艺表演3科,单科按满分分评分。总成绩=(形体形象50%+台步展示40%+才艺表演10%)3,总分满分为分。
航空服务艺术类考试科目:形体形象、语言表达、艺术素养三科,单科按满分分评分。总成绩=(形体形象60%+语言表达20%+艺术素养20%)3,总分满分为分。
2.艺术统考成绩使用。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等提前批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未达到当年省级统考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相应类别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均使用相应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二)校考。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舞蹈类、音乐类、播音主持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类之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年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原则上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见有关高校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cf/4408.html